产品有效期忠告性通知

发布时间:

2020-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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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0号)相关规定,我公司经注册的婴儿培养箱和婴儿辐射保暖台产品有效期为8年,婴儿蓝光治疗仪产品有效期为6年。2014年10月之前上述产品有效期为6年。

忠告性通知

通知内容:

  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0号)相关规定,我公司经注册的婴儿培养箱和婴儿辐射保暖台产品有效期为8年,婴儿蓝光治疗仪产品有效期为6年。2014年10月之前上述产品有效期为6年。

  有效期的起始时间从产品生产日期开始算起。

  希望使用单位按照本通知的有效期正确、安全使用我公司产品,对多年来对我公司产品的认可和厚爱表示衷心感谢!

  建议使用单位停止使用我公司超过有效期的产品,我公司对超过产品有效期而继续使用的产品不再进行维修和承担任何责任。

  特别说明:

  本通知的发布已经遵守了相关国家和地区的法规要求。

  请使用单位在收到本通知后务必关注并引起重视,如果对本通知的信息和建议措施有任何疑问,请随时和我们联络。

  郑州迪生仪器仪表有限公司

  2020年3月25日